前些年,许多人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事情都看不上,认为不就那么点钱嘛,没啥意思,还是不领了吧,还美其名曰让那些最需要的人领吧,失业保险金我就贡献出来了。
其实,失业保险待遇绝非简单地每月领取少则一千五六百元、多则两千一二百元那样简单,还有其他待遇包括在里边,是一个含金量并不低的待遇。
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,可以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事情,许多劳动者都不知道。因而,经常问要是领取了失业保险金,职工医疗保险怎么缴费呀,职工医疗保险不就断了嘛,看病不就不能报销了嘛。
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,根本无须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,但仍旧可以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。既然还能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,就说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没有断,缴费年限处于有效阶段。
这个规定,既不是地方性的政策性规定,也不是全国性的政策性规定,而是法律的规定,是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《社会保险法》规定的。
这个法律性规定,都有十年以上的历史了,但是许多劳动者竟然还不知道。
在2011年6月30日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,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,是无法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,只能享受医疗补助,这个医疗补助金额不能超过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两倍,这个待遇要远低于职工医疗保险待遇。
有的北京灵活就业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,既不领取职工社保补贴,也不领取失业保险金。
由于政策的调整,北京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,已经可以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了,但许多人却还认为不能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,继续享受着职工社保补贴待遇。
好像职工社保补贴待遇是多么高似的,却不享受待遇更高的失业保险待遇,一边领取失业保险金,一边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,此外北京银行医保存折每月还有少则263元、多则376元的返钱。
至于参保人员是先享受职工社保补贴待遇,还是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,这就要因人而异了。女性参保人员年龄在40周岁至47周岁之间、男性参保人员年龄在45周岁至57周岁之间,先享受职工社保补贴待遇为好,然后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为佳。(原创:周凤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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