忙了一年,终于快要发放年终奖了,作为每年的一项重要收入,我相信小伙伴们还是非常期待的,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,2022年1月1日起,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缴纳“二选一”政策将不再适应。意味着以后年终奖只能并入综合所得计税。
将年终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,实际上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缴税基数。那么这一政策对我们影响有多少,我们的到手年终奖会减少么?
其实每个人的收入和工资薪金结构都不一样,合并计税的影响也不相同,那么咱们下面就来分析下,计税方式的变化对我们影响是怎么样的。
假设,小张为独生子女,供职于某企业,年度工资薪金收入为12万,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为3万元,目前已在工作地按揭买房,房贷每月3500元,父母均已退休需赡养,小张已结婚育有一子。扣除五险一金、免征额、专项附加,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为1万
按照以前纳税“二选一”的方式,小张可以选择工资薪金和年终奖单独计税:
工资薪金应纳税=1*3%=0.03,也就是工资薪金应纳税300元。
年终奖单独计税,适用工资薪金税率月表,为3/12=0.25,对应的税率为3%,应纳税额=3*3%=0.09,也就是年终奖应纳税900元。
那全年应纳税为300+900=1200元。
下面我们再来合并计税测算
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额=(1+3)*10%-0.252=0.148,全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480元
合并计税后个人所得税提升了280元。
个税计税方式的变化,暂时对于企业无多大影响,企业代扣代缴员工个税时,仍可以相应地从税务机关按2%比例取得返还的手续费,可作为企业收入,用于奖励办税人员。
近年来,税收征收力度不断强化,以前分类征收的好处在于容易征收,但随着社会发展,现在有的人收入来源很多,虽然来源份额都不多,但总收入很高,分类征收相当于帮助这些人减税了。
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目的在于调节分配,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,大家应积极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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